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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術的含義與本質綜觀中國武術發(fā)展的歷史,圍繞著各種形式的武術,用詞名目繁多。如西周以前有拳勇、手搏、角力等稱謂,春秋戰(zhàn)國時期曾出現(xiàn)技擊、相搏、手戰(zhàn)、武藝、角抵等名稱。自漢以后,武藝、技擊被廣為采用,其中也包括騎射、擊刺與徒手格斗在內的軍事實戰(zhàn)技術。
“武術”一詞最早見于南朝梁武帝長子蕭統(tǒng)所編的《文選》中,有詩句為“偃閉武術,闡揚文令”,意即停止武戰(zhàn),發(fā)揚文治;后來逐漸演化為強身之術的專門用語,清末民初開始廣泛應用。1926年被正式定名為“中國武術”。時值中國尚處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面對西方文化的侵入,國內一度興起提倡“國粹”的*,武術也被譽為“國術”。當今,在臺灣及一些國家和地區(qū)的華人、華僑中仍沿用“國術”這一名稱。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作為民族體育項目明確稱之為“武術”。 “武術”二字,就字義而言,《說文解字》襲用了《左傳》中的說法,釋“武”為“止戈”,意即以武力制止對方的武力,這是人們從倫理蘊意上的詮釋;“術”,《說文解字》釋為“邑中之道也”,段玉裁注云“引申為技藝”,技藝即方法、技術之謂,猶如道路是通達目的的手段。 由此可見,“武術”的詞義可稱為用徒手或兵器進行搏殺格斗以抑制對方武力的方法或技藝。它所體現(xiàn)的本質特征顯然是攻防技擊。盡管武術的發(fā)展受到中國哲學、倫理、兵法、中醫(yī)養(yǎng)生等傳統(tǒng)文化的影響,武術的技擊本質始終是確定無疑的。
古往今來,御敵防衛(wèi)對于無論哪一個國家、地區(qū),或哪一個民族,都是共通的本能。因此,技擊術也就不只是某一國家或民族所獨有。人類的防衛(wèi)意識與認知水平?jīng)Q定了技擊術在緣起之初近乎相同,只是在以后的社會發(fā)展中,不同地域、不同文化、不同民族性格造就了不同的技擊術。長期以來,華夏民族在其獨特的文化環(huán)境中,以自己特有的思維方式、審美情趣、價值取向、民族習性,歷經(jīng)歷代習武者的揣摩研究,千錘百煉,方才形成了富有民族性格的技擊術——中國武術。 中國武術在技擊方法上表現(xiàn)得十分豐富,如踢、打、摔、拿、擊、刺等。不同的擊法又有不同的勁力與技巧,各流派又有許多獨到的方法,從而形成了一個多彩的武術大系。在運動形式上,武術既有對抗形式的搏斗運動(散手,太極推手,長、短兵對抗等),又有勢勢相承的套路運動,兩者既相交融又相區(qū)別;在技擊理論上也頗為豐富,諸如“陰陽變化”、“奇正相生” |

